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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昇律师事务所彭小波律师受邀前往梨园社区“五彩小树苗成长课堂” 举办青少年法律讲座

来源:重庆离婚律师网  作者:离婚律师  时间:2021-08-05 14:08:30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部长彭小波律师受邀前往梨园社区“五彩小树苗成长课堂”举办主题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国之栋梁”的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彭小波律师向青少年普及了基本法律常识,讲解了民法与民事责任、刑事犯罪与刑罚、青少年自我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案例分析,极大的丰富了青少年的法律知识系统,让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更好遵法守法。

讲座内容简述如下:

一、青少年法律常识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强制力(如军队、警察、监狱等)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简单来说法律就是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谁来立法?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什么是违法行为?

指在主观过错的支配下,所实施的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也就是因为故意或者过失做了法律规定不得做的事,或者没有做法律要求应该做的事。

合法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受法律的制裁。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青少年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主要权利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等。

主要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另外还有受教育义务及劳动义务等。

二、民法与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包括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但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青少年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至十八或十六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而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什么是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犯罪与刑罚

什么是犯罪?

犯罪,就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轻度不良行为:主要指与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等相违背的行为及心理。

中度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未成人的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的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场所,如网吧、营业歌舞厅等场所;吸烟、酗酒等。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其发展延伸就是犯罪。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多次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什么是刑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知识普及完毕后,彭小波律师分享了几则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紧接着谈到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和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让参与讲座的小听众们明白了违法犯罪的后果,也知道了该如何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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